十四五高校设置规划是提出支持少量办学历史悠久、质量优质、效益明显,区域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发展急需的师范、医学、公安类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
2021年8月3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印发《关于开展“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1〕76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十三五”规划未完成的事项,经重新评估后优先支持编入规划。
拟升格的师范、医学、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须为2006年及以前审批设立,原则上每个类型每省(区、市)不超过1所。此外还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独立学院转设,把独立学院转设作为高校设置工作的重要任务,转设事项优先纳入规划,确保校园独立、财务独立、师资独立。
且满足基本办学条件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生均土地、校舍面积及生师比要求先行转设,并设两年办学条件提升期继续完善办学条件。提升期结束后,按办学条件重新核定招生规模。
重要意义:
(一)编制“十四五”规划,是直属高校积极谋大局,支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工作。
(二)编制“十四五”规划,是直属高校主动应变局,引领时代步伐的重大机遇。
(三)编制“十四五”规划,是直属高校努力开新局,引导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依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