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费师范教育计划实施于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包括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该项目面向师范专业本科生,提供学费、住宿费全免,并给予生活补助,旨在培养高质量的教育人才。
参与公费师范教育的学生需与部属师范大学和生源所在省份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与义务。毕业生通常需在生源省份的中小学任教,至少六年,且应有至少一年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服务。国家鼓励公费师范生长期从事教育事业,若违约,需承担相应责任,包括缴纳违约金。
公费师范生不提供本硕连读选项。但毕业后,如任教满一学期,可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生向本科就读的部属师范大学申请,通过任教学校考核及本科学习成绩综合评估,可被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读期间需继续履行原合同,毕业后继续在原单位担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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