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新区管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首先,它承担着宣传和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任务,这是基于区委和区政府对新区的授权,确保行政管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其次,新区管委会在规划管理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它协助区内的相关部门制定、实施和监督各类规划,确保新区的有序发展和规划目标的达成。
土地储备和整治也是其职责之一,与区土地储备中心合作,确保新区的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储备和整治,为后续的开发项目提供保障。
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新区管委会负责推动重大项目的实施,这涵盖了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多方面,对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关键推动作用。
资金管理是新区发展的重要环节,管委会负责筹集、使用和监管建设发展资金,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
此外,新区管委会还负责吸引投资和项目管理服务,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商业投资,推动区域经济的繁荣。
最后,它还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北部新区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机构的高效运作和新区的稳定运行。
总的来说,北部新区管委会是一个全面负责新区行政、规划、土地、经济、资金、服务和资产管理的综合性管理机构,为实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目标而努力。
扩展资料
北部新区于2000年12月18日设立,2001年4月25日北部新区授牌。面积157.59平方公里,人口53万,含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重庆出口加工区。2009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41亿元、工业总产值139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278亿元、区域财政收入167亿元、地方留存财政收入70亿元,以上指标五年平均增速均在40%以上。目前,北部新区已成为中国中西部面积最大、工业产值和财政收入最多的开发新区。2009年1月国务院国发文明确要求把重庆北部新区建设成为我国内陆开放型经济示范区,形成高新技术产业研发、制造及现代服务业聚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