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管单位直接从法律术语翻译过来就是主要管理部门。在现阶段是指比本部门高一级的具有直接管理权的单位(部门)。例如,一家公司有一个安全部门。保卫部主管单位为党委(直接主管单位)。
2.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经营主管单位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审查工作。
(二)监督、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按照章程开展活动。
(3)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初审工作。
(四)协助登记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
(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清算工作。业务主管单位履行前款规定职责,不得向民办非企业单位人员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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