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立场坚定,热心研究生教育事业,需拥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保持健康的身体状况。
二,具备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且拥有丰富的科研经验以及一定的学术造诣。对所从事学科(专业)的国内外发展状况需有深入了解。
三,导师的职称与学历、学位条件需满足以下任一要求:
1,具有教授职称或者等同职称者。
2,具有副教授职称或者等同职称,同时拥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1985年及以后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需具备硕士学位。
四,需承担厅局级(含)以上的纵向或横向科研项目,且项目经费充裕。
五,导师需有稳定的科研方向,近五年内应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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