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针对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制定了详细的管理政策。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及《安徽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该校特此修订了本办法。转专业工作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的原则,学校对转入和转出人数进行宏观控制。具体而言,转入人数不得超过转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30%,而转出人数则不得超过转出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20%。
对于有意向转入特定专业的学生,若对该专业有浓厚的兴趣且符合相关招生要求,可在第一学期通过校内考核申请转专业。然而,对于某些特定情形,学生将不具备申请转专业的资格。此外,各学院需在学校统一安排下开展转专业考核工作,包括自行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方式、程序以及各专业可转入或转出学生的人数和报名条件,并上报教务处备案后公布。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申请成功后,学生需打印《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校内考核方式转专业申请表》,并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送交申请转入的学院。只有审核合格的学生才能参加转专业考试。各学院需成立专门的转专业考核小组,重点考察学生专业基本素质及特长。考核过程中的命题、考试、阅卷及成绩登录等环节应由专人负责,严格把关,最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将无法转专业。
在考核结束后,各学院将根据考核结果签署意见,并将拟同意转入学生的申请表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无误后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后,正式发布转专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