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教育厅部门职能包括各个下属机构的职责分工:
高校工委、教育厅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如文电、会务、财务等,并承担信息、督查、安全、保密等工作,同时负责行政审批。
高校工委组织部(统战部、民办高校党建办公室):负责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以及民办高校党建工作。
高校工委宣传部(思想政治工作处、共青团高校工委):负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学生与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共青团工作。
政策法规处: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制定政策法规草案,处理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
发展规划处(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教育事业规划,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招生计划,高等学校的办学行为规范等。
人事处: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工作,指导高校教师队伍和行政干部队伍建设。
财务处:参与教育经费筹措,管理教育拨款和资助,监督教育经费使用,以及国有资产和预决算工作。
基础教育处:负责基础教育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制定教学政策和标准,指导教材建设。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统筹职业教育,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负责招生、评估和指导工作。
高等教育处:宏观管理高等教育教学,指导教学改革和评估,学科专业调整等。
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制定督导评估制度,监督教育职责履行,组织教育督导和评估验收。
民族教育处(壮文推行办公室):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制定特殊政策,推进“双语”教学和民族团结教育。
师范教育处: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师范教育,参与教师资格制度。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负责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指导教材建设和师资培训。
高校科研管理处:规划科研工作,协调科学研究项目,指导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高校学生处:管理招生考试和学籍,指导大学生就业,参与毕业生就业政策。
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负责学位管理和研究生教育规划,指导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工作。
语言文字工作处:制定语言文字政策,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推广普通话和师资培训。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协调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负责涉外监管和汉语国际推广。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和政治保卫,指导各级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其他工作处:负责机关党群工作,以及离退休人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