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每年召开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之一。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是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代表学生的利益、权利,并履行应尽的义务。学代会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其主要职能是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的改革、建设、发展、稳定。代表和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教育学生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社团学生代表大会条例》第三条 社团学生代表大会的主要工作职能:1、召集一年一届的社团学生代表大会;2、审议并选举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候选人和各社团负责人;3、听取并审议学社联主席团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监督学社联的日常工作;4、监督主席团的日常工作,并对学社联干部;5、通过社团学生代表大会才有权修改并重新实施《南华大学学生社团评分档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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