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南省对于高层次人才的年薪最低标准设定为不低于20万元。
2. 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高层次人才“中原兴豫之光”行动计划的意见》,引进的两院院士将获得不低于20万元的年薪,如果聘期超过5年,河南省财政将一次性提供最高15万元的安家费,并根据其项目情况,提供100万元以上的科研启动经费。
3. 对于省级特聘教授,其在聘期内每年的岗位津贴不低于10万元。若聘期超过5年,省财政将提供最高10万元的安家费,并根据项目情况,额外提供20万元以上的科研启动经费。
4. 《意见》中还提到,对于其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可根据情况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经费和安家费。
5. 省属高校、省级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根据需要设立特聘专家岗位,并实行特岗特薪制度。
6. 对于在科研和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高层次人才,河南省将实行重奖,以充分激发和调动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