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图书馆针对文献丢失的处理规定明确指出,当读者不慎丢失图书时,必须购买与丢失图书相同的正版图书归还。若无法找到完全相同的正版图书,读者需选择内容相近且价格相当的图书代替。此外,期刊丢失的情况下,读者应当购买相同正版或最新一期的期刊归还。音像资料的丢失处理也同样严格,读者需要购买与丢失音像资料相同的正版音像资料归还,若无法购买到相同的正版音像资料,可选择内容相近且价格相近的正版音像资料作为替代。
图书馆方面提醒读者,在购买替代图书或音像资料时,应尽量选择与丢失物品最接近的版本,以确保所还物品与丢失物品的相似度。同时,图书馆建议读者在日常借阅过程中,妥善保管图书、期刊及音像资料,避免因个人疏忽导致的丢失情况发生。
图书馆强调,对于丢失图书、期刊或音像资料的读者,应及时联系图书馆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按照规定进行赔偿。图书馆将提供必要的协助,帮助读者了解赔偿流程及所需材料。
为了鼓励读者遵守图书馆的规定,沈阳市图书馆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如设立图书丢失赔偿基金,减轻读者的经济负担,同时也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提高读者对图书馆资源的珍惜意识,减少文献丢失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