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专家组考察的主要程序如下:
(1)阅读自评材料(包括:学校《自评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
(2)听取学校介绍:学校基本情况,评建工作进展,教学改革建设成果,学校特色等。
(3)实地调研考察:包括现场深度访谈、听课、查阅资料、考察、座谈等。
(4)汇总考察情况。
(5)形成评估结论。
(6)通报评估意见:与参评学校领导通报考察评估初步意见。
(7)反馈评估意见:召开一定范围学校人员参加的通报会,通报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评估意见和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设。
考察任务:
1、组织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方针、政策、规章、方法等进行研究,为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建议和咨询。
2、组织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及相关文件的研究和修订,受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组织评估工作。
3、审议评估专家组对院校考察后的评估意见和结论建议,向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被评学校评估结论审核建议。
4、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面的培训与交流。
5、受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承担有关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