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规定了各个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的专业点,这是统一设置的,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有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体系结构、计算机应用技术三个二级学科博士专业点(硕士点)。自设的硕士专业和博士专业指不是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规定的专业,而由自己设置的专业,如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点下设置信息管理专业,这个专业就是自设的
,学生获得的学位就是自设的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我国对于博士点和博士生导师的评审权都有一定的控制。最初,博士点的设立是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审批的,审批两年一次,有资格的院校要经过全国统一的答辩、申请。在1993年前,博士生导师的评选也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进行,最终谁有资格成为博士生导师,决定权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手中。
位授予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在审定所属各博士点招收培养博士生计划的同时,遴选确定招收培养博士生的指导教师,博士生导师的审批权下放至高校。
2002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工作的几点意见》,开展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方向的改革试点工作,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