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的专业分流工作安排在第一学年末到第二学年开学之间。高考成绩在本大类本省排名前15%的学生,只要第一学年所有课程成绩合格,表现良好,可以在本大类内优先选择专业。
另外,凡是在培养方案第一学年所有课程成绩合格,且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本大类排名前15%的学生,只要表现良好,也可以在本大类内优先选择专业。
对于保送生、港澳台侨、高水平运动员、定向生、藏南学生等特殊招生群体,他们的专业分流将依据学校在招生时所制定的相关政策或招生协议进行。
其他学生则根据“同志愿条件下专业分流综合成绩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专业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和大学第一学年的学习成绩组成,采用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其中,高考成绩的折算方法为:(高考投档成绩÷生源省份高考总分)×100,占总成绩的30%;学习成绩则以必修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占70%,两者相加为专业分流综合成绩。
如果报名人数超过预计该专业接纳人数上限,将按照专业分流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接收。如选择专业人数不足该专业计划接纳人数,则全员录取,剩余名额将从其他未能分流的学生中调剂。
若专业分流综合成绩出现相同且影响分流时,将参考大学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物理学(师范)和应用物理学专业的学生人数分配,预计为总人数的65%和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