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进站没有辞职证明,找原单位同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出具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后出站需提交材料
共性材料(须提交1份原件及2份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家属随迁户口的需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明、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同时,出具设站单位已核查上述证明材料的意见。不随迁不需要提供家属信息。
出站接收单位(人事或干部部门)的接受函。
以省自筹与国家计划招收的,须提交《博士后研究人员专项经费收支结余情况一览表》1份。以上所有人员证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审核视为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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