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设立多种奖学金以表彰和鼓励学生的学术成就与个人发展。这些奖学金包括特等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和进步奖学金,旨在全面促进学生的成长和进步。
特等奖学金的评选标准严格,奖励比例仅为品学兼优学生总数的1‰,每位获奖者将获得1000元的奖励。这一奖项主要颁发给那些在学术和品德方面都表现出色的学生。
综合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A)奖学金,奖励比例为2%,金额为800元;二等(B)奖学金,奖励比例为4%,金额为500元;三等(C)奖学金,奖励比例为6%,金额为300元。这些奖学金旨在表彰那些在学业上表现优秀的学生。
进步奖学金则奖励那些综合成绩进步显著且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30%的学生。奖励比例为系部学生(二年级及以上)总数的4%,每位获奖者将获得200元的奖励。这一奖项旨在鼓励学生持续努力,追求卓越。
需要注意的是,凡在该学期内有不及格课程或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将不具备奖学金评定资格。此外,未独立开班的学生仅参与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学院遵循不重复发放奖学金的原则,确保每位获奖者获得的奖励是其最高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