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入学时,学生需参加升学考试,成绩达到分数线者方可入学。若在开学一周内未报到,将被取消入学资格,特殊情况需请假,但不得超过两周。因特殊困难转入者需学校领导和教导主任批准。
学生在校期间如遇严重疾病、传染病或学习确有困难等情况,可申请休学。休学需本人申请,家长签字,教导主任同意,填写休学申请表,经教育局审核通过,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复学时需提前办理申请手续,经学校审批后由教育局审核,编入下一年级。休学期满未复学或未办理延期手续者,学校不再保留学籍。
学生一般不得退学,如特殊情况可申请退学,需本人申请,家长签字,班主任提出,教导主任审批,并注明退学原因,不再发给任何证件。勒令退学的情况包括休学期满未复学或连续旷课一月。
学生因户籍迁移、父母工作调动(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调动)等原因可转学,需填写《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工作调动证明、学籍档案等材料,经转入、转出学校同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学生学业成绩考核依据教育部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采取百分制,以六十分为及格。平时、期中、期末考试按三、三、四比例计算,学年考试不另行举行。高中最后一年成绩为毕业成绩。学生因生理缺陷难以学习体育、音乐等课程,经教导主任批准后可免于考试,不计算成绩。
高中毕业生学习期满,学业成绩达到毕业规定者,可获得毕业证书。成绩过差者需补考,仍不合格者按学校规定比例发给肆业证书。毕业(肆业)证书必须注册登记,领取人签字,不再补发任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