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伦理探讨了工程活动中与环境相关的道德议题。第四章聚焦于环境伦理问题,首先,环境伦理观念在工业化过程中诞生,如资源保护主义和自然保护主义,尽管目标一致,但价值观和保护侧重点不同。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在工程实践中起着关键作用,前者强调人类的中心地位,后者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工程活动在实现目标时,不可避免地对环境产生影响,包括消耗资源、破坏生态平衡和产生污染。因此,环境道德要求工程活动与环境保护并重,实施前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采取措施减轻不良影响。工程活动应遵循环境价值观,追求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建立双标志价值评价体系,兼顾人类利益和自然健康。
环境伦理原则主要包括尊重自然、整体性、不损害和补偿原则,强调在工程决策中尊重环境权益,确保不严重损害自然,并对环境损害进行补偿。在工程共同体中,无论是工程组织还是工程师,都需承担环境伦理责任,如维护生态平衡和公众福祉。例如,美国土木工程师协会的章程就强调了这些原则。
具体到实例中,DDT虽技术上成功却生态上失败,反映了忽视生态系统复杂性的环境伦理问题;怒江水电开发需权衡经济与生态,保护当地文化与环境;工程师的环境伦理原则既是限制也是保护,帮助他们负责任地进行工程活动。松花江污染案例显示人类有责任为自然代言,而都江堰水利工程则启示我们工程活动应遵循生态智慧,尊重自然规律和环境伦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