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审核”制,是指由申请人提出申请、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材料审查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和综合考核组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制度,全面考察申请人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
申请—审核”程序包括个人申请、材料审查、综合考核和择优录取四个阶段。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采取不同的考核方式。
申请考核制是由学院或学科根据导师意见自主考核招收博士生的一种形式,是指由考生个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通过初审、综合考核,按照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的招考方式。参加“申请审核制”选拔的考生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入学初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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