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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某考试课程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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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学生课程学分认定和免修的实施细则

第一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2007年春季及以后入学的实行学分制的夜大、函授及网络形式进行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

第二条 学生应按相关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安排的课程进行学习。符合课程学分认定和免修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认定某些课程学分和免修某些课程。

第三条 学分认定和免修课程门数不得超过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1/4。

第四条 指导性教学计划中的学位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或有实验、设计的课程不得申请学分认定和免修。

第五条 学生申请学分认定和免修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其原修读的课程必须在科目名称、学习层次、教学要求、学分、考核方式等方面与申请学分认定和免修课程的要求相同,且原考试成绩必须在70分以上。

第六条 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课程学分认定,并需交验原始毕业证书或成绩单及相关资料:

1、入学前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同层次毕业证书,其所修读的课程与申请学分认定的课程要求相同,考试成绩在70分以上的可申请相应层次课程的学分认定。

2、入学前已取得经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同层次毕业证书,其所修读的课程与申请学分认定的课程要求相同,考试成绩在70分以上的可申请相应层次课程的学分认定。

3、在网络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单科进修课程成绩合格者。

第七条 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免修相关课程,并需交验原始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及相关资料:

1、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取得本、专科相同课程考试合格证的,可申请相应学历层次课程的免修。

2、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者,经认定成绩在两年之内有效的学生,可申请免修相关课程。

3、持国家级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者,可申请免修相同课程。

4、网络本科学生的统考课程免修按国家网络考试委员会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八条 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免修英语课程,并需交验原始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及相关资料:

1、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含四级)考试者,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成绩在四年有效期内。

2、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3级)(PETS-3),获得笔试成绩合格证书,并在四年有效期内。

3、取得高等教育本、专科自学考试英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者,可申请相应层次英语课程的免修。

4、入学前已取得英语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可申请免修非英语专业的本科英语课程。

第九条 学分认定的申请只有一次。凡符合条件者必须在参加入学考试前,向教务科提出课程学分认定的申请,填写学分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原始毕业证书或成绩单,逾期不予办理。由教务科组织相关学科教学指导小组负责对学生申请的课程进行学分认定审核。由教务科出具同意课程学分认定的通知。经认定的课程的成绩按原学校修读的课程成绩记载。学分认定的课程不收取相应学费。

第十条 免修课程的申请和审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凡符合条件者必须在每学期开学二周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办理。申请免修者必须填写免修申请表,并将有关原始材料和复印件交学院相关学籍科室,经相关院系或任课教师审核,由相关学籍科室出具同意免修或不同意免修的通知。成绩以“免修”字样记载。学院仍提供学生免修课程的学习条件,学生应缴纳相应免修课程的学费。

第十一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同济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