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科技学院奖助学金设有多个种类,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给予经济困难学生支持与关怀。以下为具体奖助学金介绍:
一、国家奖学金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名额为学生总数的1%。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名额为学生总数的2.8%。
三、国家助学金
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分为2-3档。名额为学生总数的34%。
四、校内学生奖学金
学院特设院长奖学金,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一等、二等奖学金金额分别为每人每年2000元、1000元。名额为学生总数的20%。
五、校内学生特殊困难补助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院设有特殊困难补助,为因突发事件等造成暂时性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由学生和家长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帮助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助学贷款。标准为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由中央财政全部补贴利息。
七、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主导,财政贴息,帮助学生支付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标准为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
奖助学金评定方法:评定方法主要考虑学习成绩与综合能力。对于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应在评选范围内的两个学期分别位于前10%(共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且其他方面非常突出的学生,可以酌情扩展至前20%(含20%),但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需在前20%,但未进入前10%的学生,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