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 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 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评奖范围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毕业 学年只评考研奖学金和专业奖学金),其中阳明学院学生分学 期评奖和学年评奖,第一学期参评宁波大学阳明奖学金(评比 条例另订),学年评奖按本评定办法实施。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毕业学年只评定绣山清寒考研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创新创业专项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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