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不服,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省(区、市)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考生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省(区、市)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扩展资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笔试和面试考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报名后,需携带省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规定的相关材料,到指定考点进行报名审核,并现场确认报考信息。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第二十三条省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组织开展本省(区、市)考务相关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和考务流程培训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武功县政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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