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奖学金: 一.学院一等:一000元/学年; 二.柯达一等:三000元/年; 三.三星一等:5000元/年。 助学贷款:等于学费及学杂费的金额。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吧000元。每年9--一0月,学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和北京市财政局、市教委下达奖励名额和预算进行评选。申请国家奖学金的为在校生中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北京市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每年9--一0月,学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和北京市财政局、市教委下达奖励名额和预算进行评选。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为在校生中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但不影响参评学院其他各类奖学金。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学校出资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本科、高职学生中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奖励金额为一等奖学金四000元/人;二等奖学金二500元/人;三等奖学金一000元/人。每年9--一0月份根据上一学年成绩、按照等级奖励参评学生总数的前二5%中符合各项评定条件的学生。 四.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是学校出资设立的优秀学生奖学金之一,用于奖励我校本、专科生中在体育优秀、文艺优秀、创作优秀单项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一),并符合各单项评比条件的学生均可获得奖励,奖励金额为500元/人。 5.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是由社会出资方在我校设立的对学生的奖励。该类奖学金的名称、评选等级、标准、比例及评选范围见各自的奖学金评选条例。 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每生每年最多可获得两项。 陆.校园文化建设奖 奖励在为学校社会工作和各种校内外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每年在学生会、大学生电视台、大学生艺术团等学生组织、学生社团中进行评定,其他根据当年情况做出具体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