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规定,硕士毕业生在毕业一年后具备竞聘副科职务的资格。考核合格的硕士毕业生,其任职定级遵循以下原则:如果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且未有工作经历,高中或中专毕业生将被任命为办事员,定级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则任命为科员,定级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生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同样任命为科员,定级为二十五级。对于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将被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级为二十四级;而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则被任命为主任科员,定级为二十二级。
对于专科和本科毕业生,他们同样能够根据其学历进行定级,定级为科员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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