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联系与发展。
关于这一特征,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理解:
一、联系是唯物辩证法的首要特征。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这种联系不仅体现在事物的外部,更体现在事物的内部。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不同的元素和方面,这些元素和方面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事物的整体。这种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
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观念。辩证法认为,世界是不断发展的,事物在发展过程中不断经历量的变化和质的变化。这种发展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是新旧事物更替的过程。这种发展过程是有规律的,是一种普遍的、必然的趋势。同时,发展也是全面的,事物在发展的过程中,各个方面都会有所进步和改变。
三、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就在于揭示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发展。辩证法通过揭示事物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规律,帮助我们认识世界的本质和规律,指导我们正确地看待和处理问题。同时,辩证法也强调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即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正是事物的内在矛盾推动着事物不断向前发展,没有矛盾就没有发展。因此,我们要正确地认识和处理矛盾,以促进事物的发展。
综上所述,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联系与发展,这一特征揭示了事物的内在规律和本质,为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