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顶替与课程学分认定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部分技能证书的考生,可以免考相关课程。具体而言,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以上成绩可免考自考本科中的英语(一)课程;PETS三级或以上成绩则可免考英语(二)课程。
同时,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或以上成绩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包括实践部分;二级或以上成绩则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同样包括实践部分。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考试(NIT)各模块合格成绩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而《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的合格成绩则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此外,全国信息技术高级人才水平考试(NIEH)初级及以上证书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中级证书则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当然,还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并经省自考委员会审核批准的技能证书,也可用于免考相应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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