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以研究生的招生改为申请制度,这个申请制度要是完全的保证公平性,其实还不如现在的考试制度,因为现在的考试虽然不同专业分数线不一样。但是同样一个专业统招的分数划线院校之外,分数线都是一样的呀,起码在初试这方面能保证公平。
申请制就不能做到保证公平,没错就是不能,不是说会存在一定问题,是一定会出问题,因为申请那就意味着这个材料提交上去了,会有相应的负责人去审查或者团队去审查。看这个提交的各项条件是否合理,比如说大学时候的绩点成绩高,报告大学里面有没有参加什么文体活动之类的,这些都会成为是否通过这个学生的申请的标准之一。但是除了这些客观的标准呢,主观的标准就没有了吗?怎么去淘汰一个人呢?
举个例子,现在这个学校今年就招30个学生,然后有100个学生申请了,现在有50个学生本身的绩点成绩都非常高,都轻松达到4.5以上,人家成绩都差不多,所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有各有各的优势,那怎么去评判他们?谁通过,谁不通过,不给人家通过的那个是因为什么呢?为什么就不给人家通过呢?只要用人去审查就没有办法保证完全的公平,就会存在一定主观性的想法。比如说觉得贾同学他参加的一些社会实践活动更有意义,那只是觉得只要做到完全的客观合理,不用人去审查,那是不可能的呀。
现在通过参加统招考试的这种模式,起码他还是给了所有学生一个机会的,无论说这个人他平时社会实践能力强不强,他有没有什么工作经验,他参加第1次研究生集体招生考试的时候,分数线就是345分,他考了355分,他就可以通过,考不了那么多分数就不能通过。最起码在刚开始是公平的呀,毕竟初试的分数占最终录取分数里面也有60%最低也有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