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慈善总会成立于2005年1月13日,位于城东路的老市府。作为全市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其宗旨在于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与中华传统美德,动员社会力量,筹募慈善资金,扶助弱势群体,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丽水市慈善总会的业务范围包括筹募善款、赈灾救助、扶贫济困、慈善救助、公益援助等,同时与国内外慈善组织合作交流,指导会员单位开展活动,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会员代表大会是总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为执行机构,慈善总会办公室则作为办事机构。
丽水市慈善总会严格遵守法治原则,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慈善资金的募集、使用、管理公开化、法制化、规范化。对于捐赠收入与经费开支,总会主动接受审计,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丽水市人民传承着积德行善、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使得慈善事业拥有深厚的思想渊源和良好的物质基础。丽水市慈善总会诚邀社会各界人士、台港海岸同胞、海外侨胞以及世界各国慈善团体共同合作,关注弱势群体,挖掘慈善资源,开发慈善项目,共同为发展慈善事业、推动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