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隶属关系的填写主要依据企业的行政管理归属。对于原无主管部门的工贸企业,通常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区进行管辖。企业的隶属关系根据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进行分类,包括中央属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企业、地区属企业、县(旗)属企业,以及乡镇级企业,其他工业企业的分类也有所涉及。
对于实行双重领导的企业,通常根据以哪一方为主导来确定其归属,例如中国人民解放军各总部、军兵种等的国有工业企业划为中央属企业,而省军区办的则归于省属。在特定情况下,如市与区分级执法,其职能和执法机构的设置可能会有所调整,原市级执法机构可能需重新定编定员,区级机构则可根据需要设立分支机构或选择是否设置事业机构承担执法职能。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行政执法职能实行分级负责后,人员调动通常遵循原岗位原则,区级执法所需人员主要由区自行解决,如有需要,业务骨干可通过区向市级部门商调。总的来说,企业隶属关系的填写需要明确企业的行政归属,并遵循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