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退学是注销学籍的首要步骤。
家长同意并学校同意后,学校需上报教育局。
教育局收到学校报告后,办理注销学籍手续。
学籍,作为学生身份的法律证明,关乎教育权益。
自2013年9月1日起,全国学籍信息管理步入现代化。
新生入学需提交资料,包括小学档案、户口和住房证明。
教育部门审核后,发放通知书,学生按时到校报到,即取得学籍。
非学区学生不得在本校建立学籍。
逾期未报到者,学校有权取消入学资格。
学籍档案包括录取通知书、毕业登记表和素质手册。
2013年起,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启用,实现终身唯一编码,电子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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