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聚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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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武汉09届硕士毕业生,户档在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怎么转到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

admin

1。你填写的是暂缓就业协议,并不是什么未就业证明,我怀疑你在沟通上可能没有和有关部门说清楚。

2。应届毕业生接收办法的确和人才引进办法不同,也就是你说的,一个是拿着三方协议、毕业生推荐表等资料到人事局,办理接收函,再拿接收函去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拿报到证,并且就业中心会按照接收函上的地址转移你的档案到杭州市的人事局,再拿着报到证去公安局办迁移证,就可以去办落户了。这是你本来正确的办事方式,人事局那边你可能没有沟通好,我看了杭州的有关政策,办理暂缓就业的是和应届生同一流程办理的。

3。办理调干,也就是你说的另一种情况。是你的人事档案在户籍地人才市场挂靠满一年后,人才市场可以做干部身份的转正定级,然后通过接受地的人事局发调档函,审批通过后可以去领准迁证,然后再拿着准迁证到原户籍公安局办迁移证。你的档案在就业中心,所以明显不能这么办。

毕业生就业

1、办理对象:

第一类人员:符合毕业生进杭就业政策、所落实的工作单位在本中心办理单位人事代理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第二类人员:符合毕业生进杭就业政策、所落实的工作单位在本中心办理单位人事代理的应届自考、成教等其他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

第三类人员:符合毕业生进杭就业政策、所落实的工作单位在本中心办理单位人事代理、毕业后档案和户口仍然保留在学校的往届普通高校缓派毕业生。

第四类人员:原签订就业协议单位和实际用人单位发生变化,需办理就业调整、所落实的工作单位在本中心办理单位人事代理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仅限于当年尚未落实户口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你属于第三类:

第三类人员:

1、在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缓派期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可按照第一类人员的就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超过规定缓派期的,应要求学校先将人事档案和户口退回生源地,再按照人事档案调入和录用备案办事指南中针对非应届毕业生的要求办理人事档案调入和录用备案手续。

1.毕业生将本人身份证号码和申报密码提交给用人单位办理签约报批手续;

2.凭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到市人才中心盖章,再到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领取《杭州市毕业生就业接收函》,然后将《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接收函》反馈到毕业生所在学校。学校凭《就业接收函》进行就业派遣、户口迁移和人事档案转递;

3.人事档案转入市人才中心后,毕业生凭学校开具的《就业报到证》到市人才中心报到,再凭已报到盖章过的《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如有需要,可凭已报到盖章过的《就业报到证》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

4.按公安部门规定的入户审批审核程序到公安部门办理毕业生入户手续。户口需挂靠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的,请详见户口挂靠办事指南。

希望回答能给你点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