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创造性的反映。这种反映是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和结果。
2. 对认识本质的理解包括以下几点:
-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和来源。认识不是主观自生,也不是直接来源于客体,而是通过主体能动地改造客体的实践中获得。
- 认识是对客体的反映或摹写,具有能动性和创造性特征,包括选择性和重构性。
- 反映和创造在认识活动中是不可分割的,反映是有选择有重构的反映,创造是在反映基础上有根据的创造,受反映对象的客观本性制约。
3. 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这种反作用的意义包括:
- 实践是能动的、受意识支配的,因此不能离开认识的指导。
- 认识的活动及其成果具有相对独立性,一旦形成,便能反作用于实践。
- 认识反作用于实践的基本情况有两种:先进的、正确的认识能促进实践和人类世界的进步与发展;落后的、错误的认识会对实践产生消极的甚至破坏的作用。
4. 认识反作用于实践的表现还包括:
- 指导主体自觉地按照规律从事实践活动。
- 对实践活动进行预测和规划。
- 使主体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调整实践活动并选择最佳行为方式。
- 使主体依据自我认识自觉进行实践活动以适应改造客体的需要。
5. 科学理论作为认识的高级形式,对实践具有巨大的指导作用:
- 科学理论是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正确认识,可以指导实践活动。
- 科学理论能预见未来,引导实践的方向。
- 科学理论作为一种精神力量,能推动人们在实践中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