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推荐条件
吉林大学为择优遴选推免生,制定了严格且全面的推荐条件。首先,推荐对象需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包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其次,推荐对象必须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此外,推荐对象需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展现出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诚实守信是推荐的必要条件,推荐对象需在学风方面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
品行表现优良也是重要的一环,推荐对象不能有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对于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创新人才”,如果能够获得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的联名推荐,且经过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查,即使其综合排名未达到要求,仍有机会被推荐成为推免生。
扩展资料
为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学〔2006〕14号文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制订本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