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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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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的五种类型:自我传播、自我欺骗、时空交叠中的“自己”、自我知觉理论以及在传播学中的各种类型。

自我传播的重要性在于我们每天都在进行这种传播,而自己对这种传播的了解并不深入。

自我传播的意义在自我与受众范围完全重合的情况下被探讨。自我在现实中的分化,看似整体,但实则包含社会的存在。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构成了社会存在的基础。

米德的观点认为,人的“自我”意识是通过传播活动形成的,自我是“主我”与“客我”的统一。主我代表个人的主体意识,客我则通过与他人的意义交换(传播)获得,两者通过对话和互动形成统一的社会自我。

婴儿在成长过程中,只有“主我”意识,没有“客我”概念,行为不受他人影响。随着认知的发展,他们开始意识到镜中形象是自己,这一认知飞跃对人有重要影响。作为高级动物,人会关注他人的眼光,这在“脸红”现象中体现。脸红是自我意识(客我)的体现,是社会自我存在的标志。

社会中情商高的人具有发达的客我意识,他们能站在他人视角考虑他人评价,这种意识影响人的社会成熟程度。镜中我概念由查尔斯·霍顿·库利提出,强调自我观念是社会的产物,受他人态度影响而形成。

自我还有不同的时间上的差异,如“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体现了自我在时间上的变化。面对几年前的文章,人们可能会有陌生感或反思,这构成了一种与过去的自我对话。

萨特的理论探讨了自我欺骗的可能性,如果存在自我欺骗,意味着传播者和受者是两个个体。贝姆的自我知觉理论认为个人通过观察自己的外在行为来了解自我喜好。

自我传播与人格形成密切相关,是自我反思的过程。了解自我并不是简单的自我认知,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通过自我传播,个体可以更好地理解自己,同时面对自我并认识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