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含非法学和法学)初试共四门:政治、外语、专业基础课(刑法、民法)、综合课(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其中政治、外语是全国统考,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的命题从2004 年起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法律硕士的英语是考英语(一)。
扩展资料
法律硕士是专业型硕士学位之一,我国自1996年试办法律硕士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定设置。 法律硕士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