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为了提升研究生的生活条件,设立了一项国家助学金,旨在帮助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包括有固定收入者)。这项助学金从研究生入学当年的9月份开始按月发放,发放的时间依据学生人事档案实际到校的时间计算。
博士研究生的资助标准为每年1.2万元,硕士研究生的资助标准为每年0.6万元。每年发放的助学金按10个月计算。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资助年限通常不会超过3年,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资助年限通常不会超过2年。博士研究生的资助年限通常不会超过4年,直博生的资助年限通常不会超过5年。
在学制期限内,如果研究生因为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那么学校会暂停对其发放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继续发放。对于休学后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将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这项助学金的设立,体现了学校对研究生教育的重视,旨在帮助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