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法学院的成立时间是1993年,标志着学院正式步入了高等教育的行列。作为扬州大学的二级学院,它不仅承继了扬州师范学院政法系的优良传统,更在学科建设上取得了显著成就。在法学领域,扬州大学法学院拥有“中国法律文化与法治发展”这一二级学科博士点,同时,还设置了相关的一级学科硕士点,展现出了学院在学术研究与人才培养上的实力。
扬州大学法学院的学科建设目标明确,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培养具备深厚法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的人才。学院的“十四五”重点学科定位,体现了其对法学研究前沿的把握与追求,旨在推动中国法律文化与法治发展的研究,为国家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在扬州大学法学院的成长历程中,学院不仅在学术研究上取得了显著成果,还积极参与社会服务,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合作,推动法治实践与法学理论的紧密结合。通过举办学术研讨会、法律实务讲座等形式,学院搭建起了理论与实践交流的平台,提升了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也为社会输送了大量高素质的法律人才。
扬州大学法学院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社会服务等多个方面,展现出其独特的特色与优势,为推动中国法治建设与法律教育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展望未来,学院将继续秉持“立德树人,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不断提升教学质量与科研水平,为培养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