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体测四年的计算方法如下:1、身高体重为整数部分按50分计,小数按比例计分,体重轻于身高最低标准时,以身高最低标准值记,实际身高高于最低标准时,以实际身高值记,不突破100分。
2、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为整数部分按50分计,小数按比例计分。
3、肺活量体重指数为整数部分按50分计,小数按比例计分。
4、综合成绩=身高体重得分+肺活量体重指数得分+立定跳远得分+引体向上(男)或仰卧起坐(女)得分。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