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3]2587号),经我校申请,并经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
我校2014级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序号研究生类别学费标准
(元)/生/年备注
1博士10000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学制4年缴纳。
2硕士文科A类
(金融专硕、保险专硕、会计专硕10000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学制缴纳学费
3文科B类
(除A类其他文科)8000
理工科类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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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我校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在专业内部或专业之间进行适当调剂。
2.我校可根据本单位生源情况适当接收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校外调剂生,届时会在研究生部网站发布接收调剂生的相关信息。
3.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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