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际出勤28天,按正常天数-未出勤天数=扣除日薪=1445 这个是正常的。
2、如果协议写明26天制,那么超出部分肯定得按加班计算。加班费用是正常工时的150%标准计算。
3、押金如果可以退还,并开具了押金单据,是合理的。
4、如果刚入职,应该有约定了试用期限,并未签定劳动合同吧?
5、违约金是公司协议内容,如果没有约定或签定相关协议,试用期间不能扣除(你按正常的程序辞呈和交接手续、归还物品)。
6、如果被开除不是你个人违约,无须扣除违约金。
最好咨询公司人事部,对于薪资、福利待遇、签定劳动合同后(转正后)的正式待遇、保险问题再考虑更换职业或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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