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收学生的代办费是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产生的相关费用,按照规定,高校是不能在代办收费的时候附加服用的,所以学校收取代办费是不合理的。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代收费的规定,为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在自愿前提下,高校可以替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相关费用。高校不得强行统一收取代收费,也不得在学生缴纳学费时合并收取,并应及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不得在代办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高校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和日用品由学生自主采购,不得强行统一配备。
其他收费问题:
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向新生发放学生手册、学生证、图书卡、体锻卡等各类证、册、卡不得收费,遗失后补办的可按成本收费。不得向新生收取心理测试、招生、体检费用。”
学院应该严格按照此精神执行,对学生遗失的学生证和校徽等应由学生处按规定向学生收取成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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