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起,安徽省艺术统考类目调整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六个统考类别。戏曲类专业考试遵循教育部最新要求。文化课成绩要求分物理类与历史类,艺术类本科、高职(专科)分别设线。播音与主持类本科不低于普通本科线,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本科不低于普通本科线的75%,舞蹈类、表(导)演类本科不低于70%。艺术类高职(专科)原则上不低于普通高职(专科)批次线的80%。高校可依据自身定位提高文化课要求。
省级统考专业考试成绩公布时,划定专业合格线(校考资格线),通过者可参加校考。艺术类统考本科批次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与高考文化课线同期发布。不再划定省级统考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线。
省级统考批次实行平行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分择优录取。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为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2.5×50%。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为文化课成绩×70%+专业统考成绩×2.5×30%。艺术类统考与校考批次继续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