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本人户口薄到辖区派出所申领。
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并作为每个人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有国徽的一面才是正面,有头像的一面是反面。
身份证办理条件如下:
1、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
2、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3、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同申领。
身份证办理手续:
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本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
3、填申领导登记表;
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5、交工本费;
6、发放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