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每年九月三十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十月三十一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在同一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对于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超出中央核定总额部分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流程简单明了,每年都会在学年开始时进行,为有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各高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审工作,确保奖学金能够及时发放。学生在同一年内可同时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但不能与国家奖学金兼得。特别指出的是,对于免费教育的师范院校学生,不再额外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同时,国家也鼓励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确保这部分学生能够获得更多的帮助和支持。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实施,不仅为学生提供了经济上的支持,更是对他们的学业成就的一种肯定,有助于鼓励更多学生努力学习,实现自己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