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春季学期各项教学活动按照教学日历安排如期进行。3月1日至19日,各教学单位以线上方式开展教学活动。3月22日至4月2日,结合实际,各教学单位在线下线上同步开展教学活动。
2.2月28日至3月19日,博士研究生和毕业年级硕士研究生可自愿申请返校;毕业年级本科生,因毕业设计的实验需要确有必要返校的,可提出返校申请。
3.3月20日至21日,非毕业年级硕士研究生、全体本科生及其他学生返校。
4.不具备返校条件、无法按以上时间返校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书院、研究院)申请暂缓返校。学院(书院、研究院)按“一事一议”统筹做好暂缓返校学生的安排。
5. 教职员工上班时间不变,2月26日(星期五)正式上班。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