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八八七年,清廷与葡萄牙签署《中葡和好通商条约》,该条约规定澳门为葡萄牙的“永驻管理”之地,标志着澳门历史的重大转折。
2. 该条约是有期限的。在乾隆至嘉庆时期,广东等海域海盗活动猖獗,严重威胁到沿海居民的生活。澳门所在海域是船只往返的关键区域,经常有外国货船在此地遭遇抢劫。葡萄牙人因海贸受损严重,多次向清朝官员请求剿匪。
3. 当时清政府无力单独剿灭海盗,于是考虑与葡萄牙合作打击海盗。葡萄牙出于商业利益考虑,也愿意与清政府合作。
4. 1919年,中国代表在巴黎和会上提出废除不平等条约,争取重新签订新约。1928年4月28日,《中葡和好通商条约》到期。
5. 北京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都致力于修订澳门条约,争取回合法主权。1928年6月15日,南京宣布北伐结束,中国实现南北统一。
6. 国民政府发起修订新约运动,废除所有不平等条约。《中葡和好通商条约》不再被南京政府承认。
7. 经过协商,1928年12月19日,中葡签订《中葡友好通商条约》,主要涉及关税和治外法权,未提及澳门。
8. 当时两国政府未能进一步协商,是因为国际环境不允许。中国政府从未承认将澳门永久割让给葡萄牙,只是允许其居住权。
9. 直到1999年,澳门问题才得到根本解决,中国成功收回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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