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缓考的学生须经过以下手续,方可缓考和参加后续考试。
(1)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缓考的原因和课程,附相关证明,提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对学生的缓考申请及相关证明予以审核,根据情况签署意见。如果学院同意学生的缓考申请,须将名单和相应材料报至本科生院。本学期报送缓考材料的时间为1月31日前。
(3)本科生院审批后,在本科生院网站公示缓考学生名单及相应课程。
缓考学生的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新学期开学第三周,特殊情况另行通知。考试由本科生院组织,统一命题、集中考试、统一阅卷。
缓考成绩作为正常期末考试成绩记录。
参考资料:山东大学-本科学生考试缓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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