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九路1号,邮编150066。作为黑龙江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民办本科高校,黑龙江东方学院始建于1992年,是改革开放后黑龙江省第一所民办高校。
学校位于哈尔滨新区哈南工业新城,于1993年开始招收全日制专科生,2000年开始招收本科生,并于2003年升格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2007年,学校获得了学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被黑龙江省政府确定为“特色应用型本科试点建设院校”。2011年,学校成为全国首批5所具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的民办院校之一。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5年通过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验收,2018年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9年通过黑龙江省民办本科院校综合办学质量评估,2020年获批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建设高校。
黑龙江东方学院秉持“专家办学、教授治教”的理念,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联合培养平台,与国内知名科研院所、机构和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学校定位为多科性应用技术大学,致力于打造卓越的教育品牌,培养一线的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创新创业意识。学校被认定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培养了大批“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和社会好评。毕业生参与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数连续多年位居黑龙江省高校首位。
新时代的黑龙江东方学院,坚守“蒙以养正、学以致用”的校训精神,弘扬“尊师厚德、包容奉献、创新求真、自强不息”的校风,传承“立校为公、厚德树人”的东方精神。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公益性、非营利办学方向,深化教学改革,推进依法治校,全面提升学校的内涵发展水平和综合办学实力,致力于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