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第十一中学创建于1957年9月15日,由湘潭市总工会发起,利用市局级单位的资金在原“五爱小学”的基础上新办了一所初级中学,命名为“湘潭市民办五爱初级中学”,这是湘潭市十一中的前身。
学校经历了多次的调整与发展,1960年第一届学生顺利毕业,30%的学生考入省级重点中学,10%的学生考入中专和技校,展现了初步的教学质量。
1964年,湘潭市教育局将学校的性质改为公办,并更名为“湘潭市第十一中学”,同年7月,湖南省教育厅正式批准学校挂牌。
1971年,学校开始创办高中,乒乓球队在全市男单项目中夺冠,1972年,小学部停止办学,形成了完整的中学体系。
1973年,学校举办了第一届学生田径运动会,这成为了每年一届的传统,旨在提升学生的体育和健康水平。
1975年,教改组向学生提出“十要十不准”,对校风建设起到了积极影响,湘潭市十一中因此闻名。
1977年,学校教学工作全面恢复,重视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在改革后的首次高考中,有7人考入重点本科大学,其中一名学生后来考入北京大学研究生。
湘潭市第十一中学一直致力于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是全市规模最大的市重点中学,拥有丰富的历史和优良的教育传统。
学校不仅注重学术成绩,还积极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如学校羽毛球队在1975年表现出色,被湘潭市指定为羽毛球重点学校。
通过不懈的努力,湘潭市第十一中学在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包括青少年科技发明创造、物理奥赛培训、现代技术实验学校等。
作为湘潭市教育局直属的21所完全中学之一,湘潭市第十一中学始终坚守“五爱精神”,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