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入围的三位一体院校实行大类招生,若选择专业服从,当考生综合分数达到其中一个报考专业的录取标准即被录取。如果没有达到录取标准,可能会被调剂到该大类招生的其他考生没有填报的专业,也可能不会被录取,参加后续的普通平行志愿填报。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考折算成绩。
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成绩=学考折算成绩×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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